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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迪活了三十六年,最怕的就是被人说自己没文化,虽然他也确实脑袋里没多少东西,他是码头工人出身,混了这么多年才达到现在这个位置,他不想被人看不起,他已经在很努力地改变自己,让自己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上层人士,让自己身上的那些泥腿子味全部消散掉。
他甚至都给那些书架镶上了黄金的边框,还特意弄成了据说是德玛西亚贵族里最流行的镂空造型,为此他多付出了好几斤黄金,让他心疼好久,他也怀疑过那个工匠,但为了显示自己品味独特,他忍着没说。
可是今天,现在,他看着那些弄的花里胡哨的黄金边框,却觉得无比的烦躁。
他派去弗洛兰家探听消息的人已经回来了,他已经知道弗洛兰全家都死光了。
他也看到了天上的那朵盛放的玫瑰了,他知道马上就会有两百人的卫队在朝着自己这里赶来。
可是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。
弗洛兰都已经死了,那么弗格森绝对是完蛋了。
弗格森都完蛋了,他这样的还算不上大人物的人逃得过吗?
也许正是因为自己不重要,所以才排在最后一个吧?
胡迪长长地叹了口气,走到了窗边忍不住打开了窗户,屋子里实在是太闷了,再闷下去,他怕自己会窒息。
窗外的雨已经很小了。天也快亮了吧。
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?
明天有太阳吗?
胡迪也不是没有想过逃跑,可是能逃到哪里去?
整个蓝焰岛都不能待了,难道去瓦罗兰?
去瓦罗兰是有机会活下来,可是自己这几十年的奋斗不就都泡汤了?
就算自己可以带着一部分财产去,可带的再多又能带多少?
一想到自己那足可以堆满半个书房的金币都要离自己远去,胡迪就完全不能忍受。
他或许可以死。但绝对不能穷。
他一刻都无法忍受自己穷困潦倒,他已经穷怕了,所以他就算睡觉都要枕着金币。
因为他生怕自己一醒来,就什么都没了。
“踢踏——”刚想到这里,胡迪的思绪就被一声马蹄声打断了。
他看到了一辆由一匹瘦马拉着的破旧马车,就停在自己的门口。
他的眼皮狠狠一跳,他已经猜到了来者是谁。
绝对是来清洗自己的人,没想到比枪炮与玫瑰来的还快。
不过只有一辆马车的话……
其实他原本已经绝望了,他自认不可能带着自己所有的钱突出重围。那不如就死在自己的钱堆里好了,好过做个穷死鬼。
但是现在么……
就在他犹豫着是不是要冲击一下这看起来弱小的清洗队伍的时候,远处传来了整齐的脚步声。
枪炮与玫瑰也来了。
好极了。
他一下子兴奋了起来,这不是天助我也?
可之后的情况就完全出乎他的意料,那支枪炮与玫瑰小队竟然没有对那辆马车动手,双方交流了一下之后,那辆马车上的人就朝自己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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