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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上唐爱军一个劲地游说唐来金带他去南方,他太想去外面见识见识了,这些天听齐老爷子说了外面的世界,唐爱军再不是以往只知道溜狗摸泥鳅的乡村少年了,他也想出去闯荡,想去香港,去巴黎,去罗马,去纽约去齐老爷子说过的那些城市,他都想走一遍。
“小叔,我也想去,带我比带三哥好,我不用买票。”唐小囡也想去看看现在的南方是啥样,还有那个传奇的深市,现在应该只是个小渔村吧。
唐爱军气得冲唐小囡龇牙,臭没良心的小丫头,唐小囡扮了个鬼脸,一点都不怕。
“你小叔我是去玩儿的?我那是去办大事的,你们乖乖在家待着,我给你们带好吃的。”唐来金好声好气地哄,对象自然是唐小囡,唐爱军他向来都是武力镇压的。
“你先说服你爸妈再说,你以为是去乌城呢,去一趟南方至少得十天半月,你爸妈能同意?”
唐爱军笑嘻嘻道:“小叔你只要同意带我去,我就有办法让我爸妈同意。”
唐来金没好气地白了眼,并没把侄子的话放在心上,“行啊,你要是能让你爸妈同意,我肯定带你去。”
“说好了啊,拉钩!”
唐爱军喜出望外,伸出手拉钩,他怕唐来金反悔。
唐来金嗤了声,配合侄子拉了钩,压根不信唐爱军能说服大哥大嫂,出门这么长时间,根本不可能同意,皮都给这小子扒了。
霍谨之已经在门口候着了,元宝在他脚边嘤嘤叫着摇尾巴,别提有多亲热了,这几个月来,霍谨之个子抽长了不少,和唐爱军差不多高了,而且身体也壮实了,半大少年脸上有着与年龄不符合的坚毅和沉稳,让人不敢小瞧他。
“小宝过来吃骨头。”
苏婉柔细声细气地叫着,碗里是骨头拌剩饭,还有些肉汤,乡下养狗不讲究,都是吃的剩饭剩菜,照样养得油光水亮,元宝时常会自个跑到霍家找吃的,霍谨之特别喜欢他,隔三差五买些排骨回来,老爷子和苏婉柔都爱吃排骨,剩下的骨头和汤是元宝的最爱。
元宝欢快地跑了过去,呼噜呼噜地吃了起来,吃几口还四下打量,眼神十分警惕。
霍谨之摸了把它脑袋,“放心吃你的,没人和你抢。”
元宝亲昵地蹭了蹭他的手,继续吃了起来,这回不抬头了。
“我说家里的饭咋不吃呢,敢情是跑你这来吃了,你可别把我家元宝胃养刁了,天天吃骨头谁家养得起。”唐爱军大大咧咧地说。
“我养。”
霍谨之淡淡地说了句,他最喜欢的就是狗了,等以后安定下来,他一定要很多狗子,专门盖栋楼给狗子住。
苏婉柔泡好了茶便回屋了,之后没再出来过,她在给霍谨之做衣服,最近长得太快,以前的衣服裤子都短了一截,得重新做。
“什么时候出发?”唐来金直接问。
“你证明打好了没?”霍谨之反问。
“还没打,你确定了时间我才能去打证明。”
“明后天就能走,你去把证明打好,别说和我一块,我和村长说的是去淞城探亲。”霍谨之嘱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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