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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哦,我的山神!”
“姐夫,快看,是M2勃朗宁重机枪!”
“哈哈,原来重机枪还可以这么用,这把枪归我了!”
玛卡嘴里笑嘻嘻的说着,迈开沉重的步子,咕咚咕咚的向着那把枪跑了过去。
我嘴角坏笑的看着玛卡,其实重机枪上安装提手,这事该怎么说呢……
M2勃朗宁重机枪,枪身沉重,重达38公斤,这对于普通人来说,根本不是一件适合手提的武器。
但勃朗宁重机枪有个优势,就是它的火力猛,口径大。
而且这种枪,它的射程很远,弹道也很精准。
如果是阿米特·伯伦古和玛卡这样的家伙,安装了提手的勃朗宁重机枪,倒是非常的适合他们!
“嘿,玛卡,那把枪用起来很笨,你喜欢就留着吧!”
“不过我得提醒你,除了枪械,12。7毫米的子弹也很沉!”
“你知道一颗12。7毫米×99毫米的机枪子弹有多重吗?”
“呵呵,没错,一颗12。7毫米×99毫米的子弹,它的重量大概在130克左右,也就是说,如果你要拿着那把枪,再背上300发子弹,你就相当于扛着一个150斤的人在打仗了!”
我嘴里大声的说完,一旁的宾铁哈哈大笑。
同样身为重机枪手,宾铁是不会把M2勃朗宁重机枪当手炮用的。
但是如今玛卡被那把枪迷住了,他先前看过阿米特·伯伦古用这把枪射击的样子。
不得不说,阿米特·伯伦古开枪的时候,他的威慑力真的很大。
大口径,像炮一样,可以近距离扫射,可以远程打击。
但是这样的枪,必须特殊的人来用,不然谁用谁死!
“放心吧,姐夫,才150斤!”
“这对我玛卡来说小菜一碟!”
玛卡大声的笑着,黑铁塔一样的家伙,直接把带有背带的M2勃朗宁重机枪挎在了身上。
我无语的盯着玛卡,笑着摇摇头。
其实在近代战争史上,把勃朗宁重机枪当手炮使用的,不只是阿米特·伯伦古和玛卡。
在我的印象里,抱着勃朗宁重机枪移动射击最厉害的人,他叫做约翰·巴斯隆。
他是二战时期的传奇人物,被人称为单兵之神。
那家伙最大的战绩,是三天之内,手持M1917式勃朗宁重机枪,一个人干掉了1500多名敌人。
同时在二战的历史中,他还是唯一一个一起获得国会十字勋章,和海军十字勋章的美丽国大兵!
我静静的想着这些事,想着甘比亚人的射击方式是我教的,我突然觉得这把枪真的很适合玛卡。
“单兵之神吗?”
“呵呵,妈的,看来玛卡的战绩,以后一定不俗呀!”
我心里笑眯眯的想着,拍了拍身下白人尸体的脸,笑着站了起来。
此时在这条幽长的地道里,那些光溜溜的女人们小声的哭泣着,已经缓缓零零散散的站了起来。
女人们的眼神很惶恐,表情很无助,甚至有点神经质。
看着那些女人的后背,我心里深深的叹了一口气。
其实在我们这个世界上,最坏的人,不是那些悍匪,也不是屠夫。
而是像新亚特人这样的坏家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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